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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大连医院证明代开医院病例证明,代开住出院全套病例

机构及医师标识:需加盖医院 “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务科公章)、医师签名(执业医师),并标注开具日期;部分医院还需填写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提出申请:患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病历资料,前往相应科室或指定服务窗口提出出具医学诊断证明的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由就诊人签名捺印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盖章发放:申请人在收到经治医师签字盖章的诊断证明后,携带该诊断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医院指定的盖章处。盖章处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诊断证明上的医师签字、名章以及患者信息等,确认无误后,在诊断证明上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并发放给申请人。

医院诊断证明上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等,部分医院还可能要求填写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诊断信息:

疾病标准全称:使用医学术语,准确、完整地书写疾病名称,遵循国际疾病分类(ICD)编码系统的规范,如 “急性心肌梗死”“胃溃疡” 等。

诊断依据:简要描述支持诊断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结果,如 “血常规提示白细胞升高,胸部 CT 示右肺下叶炎症”。

诊断日期:填写作出诊断的具体日期。

建议:根据病情需要与实际可能,给出相应的建议,如(写明名称、剂量、用法、疗程等)、手术、康复、休息时间、随访要求等。

医师信息:诊疗医生签字,以证明诊断证明的真实性。

医院盖章:需加盖医院 “诊断证明专用章” 或医务科公章,未盖章的诊断证明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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