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就诊并明确诊断:患者需在医院完成挂号、就诊,医师通过问诊、查体、检查(如化验、影像、病理等)明确诊断后,方可申请开具证明。
提出开具申请:向接诊医师说明开具诊断证明的需求(如用于请假、理赔、伤残鉴定等),医师会根据病情判断是否符合开具条件(如轻微感冒一般不单独开证明,需结合具体需求)。
核对信息并签字:医师填写诊断证明后,患者需核对个人信息、诊断结果、建议内容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由医师签字。
加盖专用公章:携带医师签字后的诊断证明,到医院指定窗口(通常为医务科、门诊服务台或科室护士站)加盖 “诊断证明专用章”——未盖章的证明无法律效力。
留存备用:建议复印 1-2 份留存,原件根据需求提交(如单位、保险公司),部分医院会提供电子诊断证明(需通过官方 APP / 公众号下载,同样需含电子公章)。
根据病情确定:
急性疾病:对于感冒、发烧、腹泻等急性疾病,医生一般会开具 1-2 周的诊断证明书。比如普通感冒,医生可能会根据患者的症状严重程度,开具 1 周左右的休息证明,此时诊断证明的有效期通常就是 1 周左右。
慢性疾病:像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病情相对稳定,医生可能会开具 1-3 个月的诊断证明书。例如,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稳定后,医生可能会开具 3 个月的诊断证明,用于定期复查和取药等。
总之,现在很多情况都会要求开具各种各样的医院病历证明,譬如公司请病假,怀孕休假,学校办休学,免军训,免体免测等等。什么样的证明才是病历证明?病例证明如何办理?什么情况才能开具诊断证明?复杂也好,难办也好,放轻松一点,我们愿意为您代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