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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诊断:明确写出疾病名称(需符合国际疾病分类 ICD-10 标准),如 “右肺下叶性肺炎”“2 型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腰椎间盘突出症(L4-L5 节段)”,避免 “感冒”“腰腿疼” 等非规范表述。
医疗建议:根据病情给出具体建议,常见类型包括:
休息建议:如 “建议卧床休息 1 周,避免剧烈活动”“需全休 2 周,期间避免重体力劳动”;
建议:如 “继续口服 XX (剂量 / 频次),1 周后复诊”“建议住院进一步完善检查及”;
特殊建议:如 “暂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 / 驾驶工作”“需专人陪护(因肢体活动障碍)”。
就诊并明确诊断:患者需在医院完成挂号、就诊,医师通过问诊、查体、检查(如化验、影像、病理等)明确诊断后,方可申请开具证明。
提出开具申请:向接诊医师说明开具诊断证明的需求(如用于请假、理赔、伤残鉴定等),医师会根据病情判断是否符合开具条件(如轻微感冒一般不单独开证明,需结合具体需求)。
明确诊断,医生无法基于客观的医疗依据出具诊断证明。
病情不符合开具标准:若医生经过评估,认为患者的症状、体征或检查结果不足以支持所申请的诊断证明内容,如病情轻微无需休息或特殊处理,或者诊断尚不明确,无法给出确切的疾病诊断和医疗建议,这种情况下不会开具诊断证明。
根据用途确定:
病假申请:一般在请假期间内被认可,具体时长根据病情和单位规定有所不同,可能是几天到几周不等。
保险理赔:可能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提交,具体时间要求由保险机构决定,有的保险机构可能要求在就诊后的 1 个月内提交诊断证明。
司法鉴定或诉讼:由法院或鉴定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可能会参考医院的诊断证明,但有效期没有明确规定。